走在最边边的李志远却黑了脸。
胡辣汤,不就是叶氏那个贱妇的摊子吗?
他知道胡辣汤有多火,书院里吃过的同窗都在夸赞。
可娇娇和子墨尝过后告诉他,很难吃,不知咋就被吹上天了。
叶氏的饭菜他吃了十四年,只能用平平无奇来形容,胡辣汤能好吃才有鬼。
哼,叶氏那贱妇还等着他上门呢,这回他去胡辣汤小摊,不就等于送上门了?这不把她给美死了?
李志远上前笑道:“胡辣汤有什么好吃的,不过是市井小吃罢了,哪里比得上如意楼的金银粥。我们还是去如意楼吧!”
学子们皱着眉,不乐意了。
“呵,不知志远兄是哪家富绅的老爷,竟然瞧不上市井小吃。”出身寒微的穷秀才柳高升说。
“我们都觉得好吃,就志远兄觉得不好吃,志远兄应该找找自身原因,是不是味觉出了问题。”童生钱海说。
领头的男子望向李志远,温和道:“我们都想吃胡辣汤,志远兄要是不喜,可以先行回去。”
李志远脸色一变,急忙笑道:“不不,我也想吃,就是……最近吃得有些多,所以才想换换口味。”
那男子笑了笑,没有再多说什么。
后面那些学子见此,便也不敢多言。
李志远松了口气。
这男子名叫郑年,是当地知县的小舅子。
这个身份,郑年可以在越安县横着走。
但郑年却性格温和,品行高洁,从不做恶事。而且他还才华横溢,二十岁就中了秀才,还是案首。
可惜近些年生了场大病,否则现在都中举了。
因为身份高,才华出众,郑年是他们明月书院的学子之首。
“得走快点,否则吃不上了。”钱海说。
“可惜只摆早上,要是晚上也能吃到就更好了。”郑年说。
李志远一怔,突然有了想法:“这还不容易。郑兄要是喜欢,我转头就把方子送给郑兄,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