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江实为公司委托的评估公司,房屋产权人不承认其合理。
那省规划建设部门也同意那家评估公司的,这又怎么说?对此,房屋产权人代表说了,“你们官商勾结,我们老百姓不认可。”而且,他继续陈述理由,“我们认为安置方案中的赔偿过低,没有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。在我所居住的这栋楼里,下岗和无业人员占36%。多数房子的使用面积最大不足70平方米,最小仅28平方米。多数人家只能拿到30万元拆迁补偿,这在省城连买二手房都差很远。居民只能租房住,而靠这些钱最多能维持10年。为此,我们强烈要求获得的货币补偿不足30万元的,拆迁人应予以补足。而对于我们最后的这几户,因为我们的房屋面积相对较大,受的损失也就最大,我们需要额外给予补偿。”
在她看来,拆迁面积最大的,成了损失最大的了。
殊不知,城市拆迁往往是让某些人发财的机会。
她还表明态度,“以上就是我们的陈述,如果三江实业继续强制让我们搬迁,我们决不会妥协!希望代表们能站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,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。也希望三江实业能秉着和气生财的态度,与我们进行必要的协商。反正,我在省城买不到同样大的地盘和房产,因为地域变化而造成的生活问题,必须给我们解决好,不解除我们今后生活的后顾之忧,我们是绝不搬迁的。”
另一个不搬迁者是一个承租人,他也表达了自己的述求,“我是没有搬迁的一个承租户,我月均收入只有2000元左右,我是弱势群体。我们一家四口就住棚户区。虽然自己读书不多,但是也明白拆迁是为了城市的发展,对旧城的再生是有好处的。我也支持政府为建设三江所作的努力。谁也不想做“钉子户”的,不是不想搬,而是这次涉及的人多,城里的租房业一下子就活了,租房的价格这两年涨了40,你们政府一方面不控制好物价,另一方面却又拿着两年前的租房价格来进行补偿协商,谁愿意啊?我以前住在北街棚户区,除了房租之外,刚好够一家人吃饱肚子,可现在搬到其他地方去,房租涨了40,也就意味着我家连吃饭都不够了,而且这房价还在不断的上涨,而你们的补偿没有考虑物价上涨的因素。我跟原房主签定了十年不涨房租的协议,你拆迁也得保证我十年的房租不多投一分钱,否则,一切免谈。”
规划建设部门的负责人立即就提了,“你买房不就行了吗?”
承租一听就来气,“我们一家一个月才收入2000块钱,孩子还在读书,以三江现在的楼价,我们怎么可能买得起?”
这倒是一个具体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