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16章(1 / 2)

我自九天来 佚名 734 字 2个月前

双方第一场摩擦,居然是因水而起。

李桃歌率领着五万人马,始终在周边游荡。

碎叶城北边是群山,南边是丘陵,东边是一望无际的平原,西边是戈壁滩,东西还好,南北地势最容易藏兵,李桃歌派出大量斥候,将重心放在了南北两侧。

自从归顺朝廷,千里凤平步青云,已经升任都统,麾下有几百号弟兄,吃皇粮,用军械,比起之前的草莽生涯,少了逍遥自在,心里却踏实许多。

历代的悍匪草寇,之前都是吃不起饭的贱民,谁会放着富贵公子哥不当,跑到山头自毁名声?这些匪盗,最好的结局,便是招安,由匪变官,给祖坟上一柱青烟,衣锦还乡,光耀门楣,谁能拒绝这样的诱惑?

所以千里凤这些天来春风得意,坐在马背昂首挺胸,弯了半辈子的腰,终于直了起来,顺带着同兄弟闲聊时,打起了官腔,动不动就以本官自称,俨然一派小人得志的模样。

他的队伍奉命巡查南侧丘陵,这种地形复杂多变,走上山丘才能瞧见对面情景,最容易遭遇敌军伏兵。

千里凤从孤苦伶仃的穷人孩子,攀爬到方圆百里最大的马匪头子,心智勇气颇为不俗,马匪有马匪的攻守之道,一进入丘陵,将斥候分散开,排成一字长蛇阵,方便围剿或者撤退。

千里凤啃着又凉又硬的粟米饼,吃的津津有味,随着路途颠簸,身体小幅度起伏,将屁股和马鞍黏在一处。

作为常年在马背讨生活的土匪,骑术当然熟稔,十二时辰在马背吃喝拉撒都习以为常,曾经为了追杀另外一伙马匪,千里凤骑着马撵了两天两夜,累死了四匹马,大腿屁股都磨出了血泡,就凭这份耐力,普通人望尘莫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