牛井乐呵道:“我从蛮子百夫长和千夫长的身上扒下来的,大伙都在抢。”
仙林道人拍打着圆滚滚的肚皮,好笑道:“你觉得我能穿得上吗?”
牛井不在意说道:“那就顶个头盔,防止箭矢把脑袋给射穿。护字营有个倒霉蛋,说巧不巧,身上一点伤都没有,左右眼珠子分别中了两箭,红的白的流了一地,当场死翘翘,那场面,啧啧,亲娘都认不出来。”
营房里都是见过腥风血雨的悍卒,对于他的恶心描述无动于衷,小伞恰好正在吃羊眼,用力一咬,汁水溅满口腔,神色如常,嚼的有滋有味。
李桃歌拎起比自个体魄大了几号的胸甲,笑道:“穿棉袄习惯了,这些铁片实在碍事,还是分发给其它营的兄弟。”
仙林道人将甲胄分别翻看,最后摇了摇头,一脸嫌弃说道:“遇到修行者,这和纸糊的没啥区别,反而束手束脚,影响出刀速度。”
牛井切了一声,“你以为攻城的都是修行者啊?哪他娘那么多高手。”
王宝沉声道:“玄月军的修行者,已经拼的七七八八,万夫长阵亡三人,两人重伤,咱们也好不到哪去,二十四营校尉,死了近一半,还有几位离死也不远。照这么看来,玄月军是想不计一切代价拿下镇魂关,这几天不可懈怠,睡觉时都得睁只眼。”
李桃歌将干硬的饼泡入羊骨熬成的汤里,轻声道:“玄月军的步卒拼光了,再往后,只有骑兵和辅兵,他们不善攻城,咱们损耗就没那么大,更为好守一些。”
“没错。”
王宝点头道:“攻城不同于守城,胆色为主,气力为次,普通辅兵见到同伴阵亡,难免会吓到,骑兵又是金贵少爷,要他们白白送死,又有几人心甘情愿?确实要比前几日好守。只不过,风锐亢烈四营精锐,拼的差不多了,另外二十营又都是征集来的杂兵,好多人见血就晕,更别提指望他们守城。一个门倒是好守,可镇魂关有四个门,人手实在不足,打下去,迟早有破城的一天。”